MENU

2025/10/18 (六)

遺產與贈與稅的節稅規劃

遺產與贈與稅的節稅規劃

在談遺產稅前,免稅額與扣除額等基本概念屬於常識範疇,此處不再贅述。本篇著重於實務上「節稅工具的應用」,並說明遺產稅與贈與稅如何相互影響。

依我國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規定,若財產於生前未以贈與方式移轉,則於死亡後將被課徵遺產稅;反之,若能於生前善用贈與免稅額與節稅工具,便可兼顧財產傳承與稅負減輕的效果。

以下介紹三種常見的節稅規劃方向:

一、信託

 信託是近年常見的財富管理方式,依設立目的不同可分為一般信託與遺囑信託。 信託受益人若為自己(自益信託),通常不課徵贈與稅;若為他人(他益信託),則需依規定課稅。不過,若他益信託中設有可扣除之負擔條件,則能同時達到財產交付、避免特留分糾紛並兼顧節稅效果。

二、保險規劃 

人壽保險亦屬於生前財產規劃的重要工具。由於保險契約中可指定受益人,因此財產歸屬以保險契約為準,而非單以要保人身份判定。 若要保人與被保人為同一人,且保險金額未達課稅門檻,則可在一定範圍內不列入遺產課稅,達到合法節稅與財產指定的雙重效果。

三、財產價值之轉換 

部分特殊土地類型,例如公共設施保留地、農地或新市鎮土地等,依法可免徵遺產稅。 透過合法的財產結構重整與價值轉換,不僅能保留資產價值,也能降低遺產稅負擔。

結論:遺產與贈與稅制度環環相扣,涵蓋不動產與動產兩大面向。 在進行財富傳承時,如何「合法移轉、保障權益、控管風險」,並避免後代因揮霍而失去財產掌控,正是理財顧問協助規劃的重要課題。 唯有事先佈局,才能讓資產在傳承過程中兼顧稅務效率與家族和諧。

回上一頁